劳动合同法2012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第七十三号)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决定》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于2012年12月28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13年7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胡锦涛
2012年12月28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2007年6月29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2012年12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修订)
目 录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劳动合同的订立
第三章 劳动合同的履行和变更
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五章 特别规定
第一节 集体合同
第二节 劳务派遣
< ……此处隐藏10539个字……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八章 附 则
第九十六条 事业单位与实行聘用制的工作人员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未作规定的,依照本法有关规定执行。
第九十七条 本法施行前已依法订立且在本法施行之日存续的劳动合同,继续履行;本法第十四条第二款第三项规定连续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次数,自本法施行后续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时开始计算。
本法施行前已建立劳动关系,尚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本法施行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
本法施行之日存续的劳动合同在本法施行后解除或者终止,依照本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的,经济补偿年限自本法施行之日起计算;本法施行前按照当时有关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按照当时有关规定执行。
第九十八条 本法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
相关文章:
1.劳动合同法最新
2.劳动合同法适用范围的规定
3.如何理解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中的“连续”
4.逐条解读《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二十四条
5.《劳动合同法》中有关试用期的规定
6.分公司可以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吗?
7.新劳动合同法修正案
8.2015年最新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全文(解读)
9.北京市劳动合同法规定
10.劳动法辞退赔偿2014劳动合同法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