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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工作制度

时间:2023-02-05 20:45:52
关于档案工作制度

关于档案工作制度

在生活中,制度使用的频率越来越高,制度就是在人类社会当中人们行为的准则。那么你真正懂得怎么制定制度吗?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关于档案工作制度,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档案工作制度1

为了加强对档案的管理和收集、整理工作,有效地保护和利用档案,更好地为本园地各项工作提供服务,特制订本制度:

一、档安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充分发挥档案的作用。

二、对档案法规定的应当立卷归档的材料,必须按照规定定期向本单位档案管理人员移交,集中管理,任何人不得占为已有。三、应归档的文字材料,必须齐全、完整,保持它们自己的原始资料,区分保存价值,分类整理、立卷,案卷标题简明确切。

四、凡本园教职工因工作需要均有借阅档案的权利,同时具有保护档案的义务。

五、档案管理人员要熟悉本园档案底细,建立台帐,登记制度,主动热情地为利用者提供方便,努力提高档案查准查全率。

六、查阅档案人员必须十分爱护案卷,严禁在案卷上折叠、勾划、涂改、折页、污损等现象发生。

七、妥善管理档案,对破损的档案及时做好修补工作,尽量延长档案寿命,保持库内清洁,严格做到防火、防强光、防尘、防溢、防虫、防鼠、防潮。

八、档案一般不外借出园,确因工作需要,必须经园领导批准后方可出园(不属机密级)。

九、档案是历史的真实记录,国家的宝贵财富,严格做好档案的保护工作,经常检查档案室设施是否破 ……此处隐藏408个字……合法权益,造成行政赔偿的;

四、行政执法工作考核低于60分的.。

第四条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档案工作制度3

为了正确实施行政处罚,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档案史志局举行听证,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保障和便利当事人行使陈述权、申辩权和质证权;

(二)公开、公正;

(三)听证主持人与所听证的案件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四)不得向当事人收取费用。

第二条档案史志局作出下列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

(一)责令停业整顿、责令停止营业等;

(二)对公民处以五千元、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五万元以上罚款。

第三条听证主持人由档案史志局负责人指定。听证主持人可以由一至三人担任,二人以上共同主持听证的,应当由其中一人为首席听证主持人。案件调查人员不得担任听证主持人。

第四条记录员由听证主持人指定,具体承担听证准备和听证记录工作。

第五条听证主持人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应当回避:

(一)是案件的当事人或者当事人的近亲属;

(二)与案件有利害关系;

(三)与案件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对案件的公正听证的。

第六条听证主持人应当公开、公正地履行主持听证的职责,不得妨碍听证参加人行使陈述权、申辩权和质证权,不得徇私枉法,包庇纵容违法行为。

第七条档案史志局应当保障听证经费,提供组织听证所必需的场地、设备以及其他便利条件。

第八条本规则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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