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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会计制度

时间:2023-02-05 20:44:34
关于事业单位会计制度

关于事业单位会计制度

在我们平凡的日常里,各种制度频频出现,制度一经制定颁布,就对某一岗位上的或从事某一项工作的人员有约束作用,是他们行动的准则和依据。那么你真正懂得怎么制定制度吗?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关于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事业单位会计制度1

1、本制度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实行独立核算的国有建设单位,包括当年虽未安排基本建设投资,但有维护费拨款、基本建设结余资金和在建工程的停、缓建单位。

凡是符合规定条件,并报主管财政机关审核批准,建设单位财务会计与生产企业财务会计已经合并的,不再执行本制度,应执行相应行业的企业会计制度。

2、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在符合本制度统一要求的原则下,可以结合本地区的具体情况,对本制度作必要的补充,并报财政部备案。国务院主管部门根据本制度,对其直属建设单位所作的补充规定,也应报财政部备案。

3、建设单位应根据本制度规定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国务院主管部门的补充规定,设置和使用会计科目。

本制度规定的总帐科目,建设单位在不违反概(预)算和财务制度等规定,不影响会计核算的要求和会计报表指标汇总的前提下,可以根据实际情况,作必要的增加、减少和合并,对明细科目的设置,除本制度已有规定外,建设单位在不违反财务制度规定和会计核算要求的前提下,可以根据需要,自行规定。

本制度统一规定会计科目的编号,以便于编制会 ……此处隐藏2711个字……途的财物捐赠计入“专用基金”账户,以便更好地规范相同会计业务的核算。

五、所得税帐务处理不妥,应调整其核算方法

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规定,事业单位通过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应该在年终计算应交所得税,会计分录为借:结余分配—应交所得税,贷: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这种情况下,把所得税作为对事业单位收益的一种分配。而在企业会计制度中,所得税是企业为取得收入而发生的一项费用,会计分录为借:所得税,贷: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这种所得税费用观越来越得到业内人士的认可,也更接近于国际上的处理方式。应该说事业单位交纳所得税也是一种支出而不是对收益的分配,会计处理应该与企业保持一致,即:增设“所得税”科目,年终计算应交所得税时,会计分录同样是借:所得税,贷: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

六、全面反映财务信息,增加现金流量报表

企业单位会计核算的基础是权责发生制,金流量表作为企业管理部门编制现金预算的依据,已经成为企业的三大会计报表之一,其资产负债表提供事业单位一定时点财务状况,是静态财务信息,收入支出总表反映事业单位一定期间的财务成果,提供结余的构成,是动态信息,二者都不能反映财务状况变动的原因。现金流量表提供一定期间现金流入流出的动态财务信息,表明经营、投资、筹资活动过程中现金的流入量和流出量,说明了资产、负债、净资产的变动原因,是资产负债表和收入支出总表的补充和说明。而事业单位会计核算基础是收付实现制,而没有规定编制现金流量表,随着事业单位将核算基础改为权责发生制,有必要编制现金流量表。通过编制现金流量表,可以动态地反映其未来的现金流量,预测其变化发展趋势,可以评价事业单位投资和理财活动对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的影响,有效地防范事业单位财务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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