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间生产考核制度(通用5篇)
在日新月异的现代社会中,制度起到的作用越来越大,制度是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为了维护正常的工作、劳动、学习、生活的秩序,保证国家各项政策的顺利执行和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依照法律、法令、政策而制订的具有法规性或指导性与约束力的应用文。我们该怎么拟定制度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车间生产考核制度(通用5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车间生产考核制度1一、总则
为加强和提升员工的工作绩效,提升企业整体素质,增强企业竞争力,规范公司对员工的考察和评价,特制定本制度。
二、考核的目的
1、造就一支业务精干、高素质的人才队伍,确保个人、部门和公司绩效目标的实现,并构成以考核为核心导向的人才管理机制。
2、及时、全面、公正的对员工过去一段时间的工作绩效进行评估,肯定成绩,发现问题,促进下一阶段工作的绩效提升。
3、为员工薪酬调整、年度评优、晋升或奖励、降职、辞退等供给人事评核的客观依据,以到达公平、公正、公开的目的。
三、考核原则
1、以公司对员工的经营业绩指标及相关的管理指标,和员工实际工作中的客观事实为基本考核依据的原则;
2、客观、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四、考核适用范围
凡公司中层以下(包括中层)所有人员的考核适用本方案。但以下人员不适用本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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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若遇生病等原因不能及时请假者,须于当日委托他人办理请假手续,事后出示医院证明,否则作旷工论处;
4、请假核准权限
①员工请假:1天以内由车间主管批准,1天以上由经理批准;
②领班级以上人员请假由经理批准;
5、任何人请假,须办好工作交接手续,并写明交接人;
6、上班过程中原则上不得请假,特殊情况需请假者,一律按半天计算;
7、请假一律不得让人代请,如属生病住院等特殊情况,事后须出具相关证明,否则按旷工处理;
8、超假、续假
①员工请假后,不能按时上班者,应以电话等形式通知主管,说明原因,得到批准后回厂时补办请假手续;
②超假3天及以上者,且未提前与主管说明原因或续假未批准者作自动离厂处理。
离职规定
离职种类
1、自动离职:因不够辞职条件和辞退条件,自愿离职者;或连续旷工三天;或月累计旷工达五天者(包括晚上加班),称为自动离职;
2、辞退:结算当月工资
(a)严重违反部门规定和劳动纪律者
(b)严重干扰车间正常生产者
(c)拒绝服从管理员安排、消极怠工者
(d)偷盗公司财物、打架斗殴(属情节严重)
3、辞职:结算所有工资
(a)试用期内员工工作技术表现不能令工厂满意者
(b)因裁员,而予以辞退者
(c)经市级医院证明的严重病患者
(d)经部门经理认可的其他特殊原因
离职手续
先填写离职申请书,员工提前一周,领班及以上提前一月。并移交所有属于公司的财产,经核准后方可正式离职。